加入收藏 | 设为首页
当前页面:最新资讯
关于申报第十一届专业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、双师素质专业教师暨第四届校外兼职带头人的通知
作者:人事处  日期:2019-03-05  浏览次数:13032 

各部门(职工):

根据《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“十三.五”规划》(川信职院党[2011]47号)文件精神,经学院研究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第十一届专业(学科)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双师素质专业教师,并决定面向行业、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或社会聘请专业技术能力强、行业影响力大的专业技术人员、能工巧匠、行业专家作为学院的第四届兼职专业带头人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各部门及时传达通知要求,学习“专业(学科)带头人”、“校外兼职带头人”、“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”、“双师素质专业教师”选拔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。(见附件1-4

二、各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。按要求填写《专业(学科)带头人申报表》、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表》、《双师素质专业教师认定申报表》,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上报。

三、专业(学科)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不兼项申报;任期满的专业(学科)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需重新申报;各专业的专业(学科)带头人为1各专业的校外兼职带头人为1,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不超过3人,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职数已满的专业(学科)此届不再申报。具体职数见附件5

四、《申报表》填写一式一份。(《申报表》》见附件6

五、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程序

1、报送《申报表》纸质稿一份,其余材料按文件要求准备,并装订成册。

2、所有材料于201932前由各系部审核、汇总后(附件7:各系部申报汇总表)随同电子稿报送到人事处0817办公室杨柳处。

附件:

1、《专业(学科)带头人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办法》

2、《外聘兼职专业带头人暂行办法》

3、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办法》

4、《双师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建设及认定办法(修订)》

5、 各专业(学科)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职数一览表

6、 各类申报表

7、 各系(部)申报汇总表(纸质稿)

人事处

20191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