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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专业(学科)带头人、中青年骨干教师、“双师型”教师、校外兼职带头人、技能大师工作室、教学创新团队的通知
作者:人事处  日期:2021-06-18  浏览次数:13097 

各部门:

根据学院《专业(学科)带头人选拔和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、《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办法(修订)》、《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、《外聘兼职专业带头人暂行办法》、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》、《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(暂行)》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,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第十三届专业(学科)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“双师型”教师的申报第二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教学创新团队申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各部门及时传达通知要求,学习相关文件精神。(见附件1-6)

二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。按要求填写申报表(见附件7-12),并附相关支撑材料。

三、专业(学科)带头人、中青年骨干教师不兼项申报;任期满的专业(学科)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需重新申报;各专业的专业(学科)带头人为1,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不超过3人,带头人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职数已满的专业(学科)此届不再申报。具体职数(见附件13)

四、请以部门为单位报送,并填写部门申报情况汇总表(见附件14)

五、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和程序

1、报送《申报表》纸质稿、电子稿各一份,其余材料按文件要求准备,并装订成册。

2、所有材料于2021年6月22日前报送到人事处0817办公室杨柳老师处,过时不候。

人事处

2021年6月15日

附件1-14